為加強和完善我校本、專科學生學籍管理工作,保證我校學生學籍數據以及學校數據統計工作的準確性,根據《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》(教育部令第41號)及《江西工程學院學籍管理辦法》(校政字〔2024〕71號)第七章第三十四條規定,擬對超過最長學習年限的學生進行學籍清理公示,具體名單見附件1。
公示期:2025年5月14日至6月14日。學生若對學校擬處理結果有異議,請在公示期內向學校提出書面復議申請(可先聯系所在二級學院反饋個人情況,具體聯系方式見附件2);經公示無異議的學生信息,學校將提交至校長辦公會審議后,按照相關規定注銷其學籍。(注:已標注退學的學生不能申請復學等其他學籍處理。)
聯系人:曾老師
聯系電話:0790-6345017;19914656803。
教務處
2025年5月14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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